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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金华市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于:2025-01-13 1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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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建筑工程质量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动态管控,有效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我局对2024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程的基本情况

(一)在建项目质量监督情况。2024年全年在建项目共224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984个,建筑总面积达8526.04万平方米;市政工程252个,工程造价为138.63亿元;轨道交通工程11个,工程造价24.67亿元。2024年全年共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1753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544个,建筑面积5587.45万平方米;市政工程208个,工程造价为78.71亿元;轨道交通工程项目1个,工程造价为2.25亿元。

(二)竣工验收情况。2024年全年共竣工验收1529个项目,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1529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355个,建筑面积4788.47万平方米;市政工程项目171个,工程造价42.07亿元;轨道交通工程项目3个,工程造价为6.58亿元。

二、 工程质量的分析与评价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将工程质量提升作为三大民生实事之一,相继出台了《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导则》《关于提升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信息公开试行工作的通知》《金华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群信息报送工作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质量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有效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助力我市建筑业提质增效,成效显著。

全市2024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良好,稳中有进。

(一)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全市2024年累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1171次,专项检查117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64168项,签发整改通知单11284份,签发停工通知单908份,下发行政处罚书364份,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424起。

(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情况。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抽测构件数25505个,96个未达到设计强度值,合格率99.6%;钢筋保护层抽测构件数18464个,其中287个不合格,合格率98.4%;空间几何尺寸抽测构件数9261个,其中77个不合格,合格率99.2%。

(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2024年全市共有305个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建筑面积2938.26万㎡。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项目144个,建筑面积1301.97万㎡,已通过分户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项目148个,建筑面积1343.40万㎡,分户验收率100%;分户验收总户数85472个,监督抽测户数2220个,占比2.60%;监督抽测发现不合格户数4个,合格率99.82%。自第二季度起,我局每季度对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原材料信息信息公开,提高原材料供应市场的透明度;我市今年11月1日起施行《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导则》,从设计、材料、施工等各个环节强化前端防控,针对混凝土开裂渗漏、外墙保温、全装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齐抓,全面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四)工程质量投诉情况。2024年全年共接收和处理投诉1203起,投诉办结率100%。主要集中在渗漏、空鼓裂缝、水电安装、装饰装修质量及外墙饰面层脱落等方面,其中:渗漏518起,占比43.1%;空鼓裂缝198起,占比16.5%;装饰装修质量投诉99起,占比8.2%;水电安装类87起,占比7.2%;外墙饰面层脱落51起,占比4.2%。

(五)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查情况。2024年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共计69家,停产0家;全年抽查共计232家次,未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方面: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3家,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配合比未验证控制、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混凝土质量出厂检验各1家。原材料抽查方面:水泥抽测样品114个,未发现不合格样品;粉煤灰、矿粉等外加剂抽测样品164个,不合格样品23个;砂石含泥量抽测样品290个,不合格样品17个;砂石氯离子含量抽测样品119个,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内控混凝土强度抽查方面:抽测样品333组,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三、工程建设质量存在主要问题

(一)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部分建设单位依然存在重进度轻质量的现象,盲目压缩合理工期、擅自修改图纸、低价发包、消极应对后期质量投诉问题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能力或质量责任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隐患,未对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履行质量主体责任进行有效管理。部分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缺岗缺位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质量管理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不健全、不落地,对质量管理的规范标准及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不实不细,部分技术资料与工程实体两张皮,关键节点、重要部位验收流于形式。

(二)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我市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总体呈稳步提升态势,实体强度抽测率接近100%,但裂缝、渗漏仍然是混凝土结构比较常见的质量缺陷,砂石料颗粒不均、石粉含量过高、含泥量和压碎值指标不达标等因素是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重要诱因。另外,个别项目外墙外保温材料可能存在自身特性缺陷,遇水膨胀明显,加上保温材料施工工艺也不尽合理,导致项目刚刚交付就出现外立面大面积空鼓、开裂或者起皱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待进一步治理。涉及屋面、地下室和外墙渗漏水、空鼓裂缝、粉刷层脱落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还比较多,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随着人们对住宅工程品质要求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相关投诉居高不下。同时,受行业下行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难以履行保修责任,维修力量投入不足,保修不及时不到位,与市民的期待尚存在较大差距。

(四)工程质量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部分地区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无法匹配当地的建设体量,人均监督面积超过标准的数倍,质量监督人员严重不足。随着机构改革,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合并,质量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业务职能大幅增加,除了质量安全监管外,还要承担消防工程查验、扬尘污染环境治理、民工工资拖欠等工作。各地质监机构管理制度和水平参差不齐,监督手段传统,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质量管理方面投入精力欠缺。

四、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一)持续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构建工程质量与建筑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管理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持续加强建筑原材料质量管理。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抽查力度,强化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管理,坚持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信息公示,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加强检测样品标识管理,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相应处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机制,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的质量终身责任,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三)持续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进场材料,开裂、渗漏等常见问题,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问题”四项问题治理,推行施工现场样板引路和工程实体质量标示制度,加强卫生间等涉水部位蓄水、外墙淋水试验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外墙保温系统施工流程。推行住宅项目“阳光验收”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提升工程交付质量。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工程质量信访投诉,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加强工程质量督导,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完善日常检查与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避免运动式监督执法检查,提高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效果。同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所需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和经费。通过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提高质量监管质效。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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