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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工程量变化大,固定单价合同是否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

发布于:2025-01-13 1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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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为合同约定不明等原因引发的造价纠纷时有发生,工程造价纠纷不仅损害承发双方的经济利益,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如何处理和控制工程造价纠纷越来越重要。其中工程量变化大时,固定单价合同是否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市造价站通过梳理近期接触的案例,以案释理,我们来看一看该如何处理。案件简介

某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招标范围主要包括A、B、C、D共4栋厂房,甲乙双方于2020年12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后来建设单位因生产需求调整决定取消建设D栋厂房,承包人按建设单位指令取消了上述部分工作内容,结算过程中,承包人提出甲方的取消指令造成项目工程量大幅度减少,要求重新核定项目单价。甲方以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且未明确约定价格调整机制为由拒绝承包人的调价要求,双方就此争议协商未果。

市造价站认为

工程成本一般包含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两部分,其中固定成本与工程量无关,而可变成本受工程量直接影响。承包人依据招标清单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在工程量下降时,由于固定成本不变,每一单位工作量的成本必然将会上升,而当工程量下降到一定数量时,就会造成原有单价无法覆盖相应的单位成本,这种风险超过了承包人预期范围。因此,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6.2项等规定,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范围时可重新商定相应单价。由于合同并未明确约定,市造价站认为应该重新核定A、B、C三栋厂房的相应综合单价。

本案例争议的焦点是固定单价合同中清单单价是否可调整,这主要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以投标单价为准,投标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成本变化风险,但不宜是无限风险。因此所谓固定单价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固定。

案例引发的思考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变更、市场情况变化等风险对工程成本控制构成不利因素,对于风险划分的不合理或者约定不清晰,极易导致合同履行纠纷,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建议发承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参照我省发布的各类合同范本合理划分、约定合同风险,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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