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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征集城建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于:2025-01-14 17: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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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留存杭州城建历史记忆,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服务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工作征集规范(DA/T 96-2023)》、《杭州市城建档案征集工作实施办法》,作为杭州市城建档案专业管理机构,我馆特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杭州城市建设成果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城建档案征集的范围主要是具有保存价值的散存在社会组织或个人手中的杭州城市建设领域相关档案,具体范围如下:

1.反映杭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发展过程各历史时期的书籍、报刊、文件、手稿、信札、图纸、回忆录、实物等档案;

2.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标志性建筑等文件、图纸、照片、影像、报纸、宣传册、牌匾、证章等档案;

3.在杭州城市建设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要影响,并得到社会或历史认可的人物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和社会保存价值的讲话稿、信函、题词、著作、证件、谱牒、照片、录音(像)、实物等档案。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相关档案。

二、征集方式

1.接受移交: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保存的各类珍贵城建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按规定移交。

2.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城建档案,鼓励所有者捐献。

3.征购:对于确实具有较大保存价值但属个人所有的城建档案,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具体档案的价值,经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4.复制原件:对于特别珍贵的城建档案,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的,与其协商,可采取复印、仿真复制、电子扫描等方式进行征集。

三、征集要求

1.保证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可以是档案原件,也可以是档案复制件或高清图片。

2.照片请附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电子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及压缩的原始记录。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征集程序

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捐赠等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档案馆开具征集档案目录清单双方签字确认。接受捐赠后,我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举行仪式,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表彰和表扬,肯定捐赠行为的意义及所捐赠档案资料的重要价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欣 郎鑫

联系电话:0571-88187069 0571-88187065

地址: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杭州市拱墅区杨六堡路8号)

捐赠者可以将捐赠物品的电子版或捐赠信息发至指定工作邮箱。邮箱地址:hzchengjiandangan@126.com

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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