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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九住建法字〔2023〕5号九江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于:2025-01-15 2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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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聚集“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不断增强住建系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法治普法宣传教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特制定《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聚集“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不断增强住建系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法治普法宣传教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住建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季度学法制度,全年举办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学法1次。(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局机关党委)

2、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推动,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局人事科)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法规科、局人事科、局机关党委)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标准,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和受理材料,大力推行住建事项“简化办、异地办、网上办、上门办”等“四办服务”,全面优化服务。深化跨江合作,拓宽住建领域“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范围。(责任部门:局政务服务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市场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开展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文件专项清理,对住建部门制定或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含“一事一议”政策)中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违反法律法规等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三、加强科学合法规范立法

6、全面做好立法工作。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原则,积极加强与市人大立法的配合,扎实推进《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如期完成2023年立法项目。(责任部门:局城建科、局法规科)

7、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8、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坚持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建立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凡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发布实施。(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9、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行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合同、信息公开、信访处理等法制审查环节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局法治办安排部署开展工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10、做好行政诉讼工作。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做到有诉必应,积极答辩。开展案件分析,继续做好复议应诉统计,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行政应诉制度。(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11、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决定适当、文书制作规范,符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住建系统执法培训,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思维和能力。(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牵头,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配合)

1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监管对象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牵头,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配合)

1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方案》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监管计划,主动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提高监管行为数据录入量,提升监管事项覆盖率,及时准确进行数据填报与上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责任部门:局政务服务科牵头,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配合)

14、依法解决住建投诉纠纷。梳理住建系统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清单,依法依规受理接访,按照首问负责、有利化解的原则,相关科室单位切实尽职履责。建立住建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受理;发挥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双重优势,切实将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萌芽。(责任部门:局信访办牵头,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配合)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5、加强住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以及住建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及时报送普法宣传情况、宣传报道、先进经验等。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16、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通过深入机关、企业、工地、小区、公园、群众“六个深入”,利用法律明白人广场、宣传栏、悬挂条幅、LED显示屏、发放倡议书、案例宣讲等形式播放九江市创建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宣传标语,做到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全覆盖、特色工作全覆盖、责任压实全覆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意识。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配合)

17、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全面落实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及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达到,率90%以上。(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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