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3年11月2日,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3-3998391、3998392
联系地址:乌海市民中心二楼A8窗口
第十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内蒙古盛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通过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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