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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兴安盟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委托审查)申报材料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2025-01-16 16: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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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关于简化优化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0〕10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2023〕167号)等相关文件,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审查通过的1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7时30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82-8266927

地址:兴安盟行政公署大楼9楼928室

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审查意见

1

内蒙古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委托制)

通过

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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