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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2025-01-16 2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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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办法》(淄建发〔2017〕90号)有关要求,成立了三人评价小组,在汇总核实企业自主申报的良好信息、全市相关检查抽查、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等监管信息基础上,拟评出本市和进淄企业15家为、43家为良好、16家为一般、4家为较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1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传真:2302611,邮箱:jwgck@126.com,电话:2302552

附件: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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