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平桂区住建局报来的陈木耀等2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陈木耀等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陈木耀等2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 | 申购的项目名称 | 申购类别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婚姻状况 | 姓名 | 曾用名 | 本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家庭住房情况 | 备注 |
1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本人 | 离异 | 陈木耀 | / | 23579 |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 |
2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 本人 | 未婚 | 曾钰雯 | 曾碧芽 | 36480 |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54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