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临桂区
物业管理工作专题交流会
3月7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临桂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交流会,主要就当前临桂区物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管会运行机制等社会民生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近期业主集中反映的降费诉求提出建议,共同推动临桂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是社会基层治理的新抓手,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要加强物管会成员业务培训,推动居民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目前,临桂区有条件成立物管会的小区中,已成立物管会的小区占比接近80%,应当在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和民主自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关于小区业主降低物业费诉求问题,一是要强化行业引导。市物业协会加强行业培训,倡导行业企业积极回应业主诉求,通过召开谈心座谈会、公示栏公示物业费构成等形式加强沟通解释工作,增进业主理解,消解信息不对称矛盾;二是要规范协商程序。街道办、社区加强政策指导,监督业委会(物管会)依法依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确保物业服务价格与服务标准的协商过程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仅以“同意降费”为单一诉求的不科学议题,防止因盲目降费导致服务质量滑坡。
会议强调,物业管理工作是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需要属地政府、物业企业、小区业主等各方共商共享共建、协同配合发力。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行业协会等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注重社会舆论和基层民意的疏导引导,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会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参会单位赠送了一批最新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临桂区参会代表表示,将认真梳理本次会议成果,融入具体工作实践中,切实提升居民群众对临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桂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市物业协会相关工作负责人,环湖社区、平桂社区负责人等参加交流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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