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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扬州市2023年第1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于:2025-03-19 2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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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1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2023年第1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

来信来访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大厦三楼,邮编:225003。电子邮箱:yzzjjkfc@126.com。联系电话:0514-80989182。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2023年第11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办理事项

审查意见

1

扬派置业(江苏)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符合

2

扬州秦武置业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符合

3

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核准贰级(首次)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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