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为加快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设,我局决定向社会推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线上申请小程序,并从即日起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住房困难的户籍居民、人才等群体。申请条件详见《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自有住房等材料。
2.申请人本人累计缴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处于在缴状态的凭证材料,经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在保及轮候家庭除外。
(二)承诺书。
(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住房困难人才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在意向项目所在区工作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本人符合人才认定情形的下述材料之一: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国内院校颁发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书;
(5)按照意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规定,认定为人才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方式
通过微信扫二维码登录,点击底部菜单栏配售型保障房意向登记-填写申请人基础信息-选择意向房源项目所在区域-下载并填写《承诺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
四、审核流程
审核工作人员登录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选择住房保障系统-点击顶部导航栏配售型保障房-进入移动端预申请管理-点击对应的预申请编号进入查看申请人提交材料-核查是否审核通过。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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