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不得减少城市绿地的总量,因法定情形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先补后占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2023年7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珠海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共划定全市绿地组团46个、绿地绩效单元201个,《专项规划》要求片区内法定图则、城市更新规划等下级层次规划编制时,原则上必须落实单元内公园绿地规模控制要求。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在控规编制单位内平衡,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在城市基本组团内平衡。
在园林绿化行业指标体系中,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是评判“同等质量”的重要参考指标,该指标已被纳入珠海市“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指标体系,指标数据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珠海市2025年省“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结果排名。为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规定,以及推动我市“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走在全省前列,请各单位在后续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局部调整工作时,请方案修改论证的设计团队通过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加强绩效单元内绿地占补平衡方案论证,在(征求意见稿)方案中明确“是否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结论以及论证过程(模板详见附件1),并提交一份改变前后的绿地范围GDB格式文件至我局(数据要求详见附件2),我局将对绿地占补平衡情况进行复核,确保绩效单元内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减少。
特此通知。
附件:1.绿地占补平衡方案说明模板
2.绿地占补平衡所需提交数据的规范要求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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