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进展,依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22〕21 号)文件精神,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日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5年4月26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反馈至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箱:rzszfb@rz.shandong.cn;
通信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69号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照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科;
联系电话:7979186。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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