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住建发〔2025〕6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制定《大庆市2025年住建领域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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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
大庆市2025年住建领域勘察设计市场
和质量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住建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我市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存在的市场秩序问题和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严格依法依规整治,切实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二、整治范围
1. 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审图等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
2. 注册地在我市的所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及人员;
3. 省外入庆的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及相关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对建设单位履职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 是否存在委托无证单位或者个人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行为;
2. 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行为;
3. 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理勘察设计工期的行为;
4. 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
5. 法律、法规、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的行为;
2.是否存在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业务的行为;
3.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4.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5.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与社保关系是否对应;
6.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岗位责任制、校审制度、后期施工现场服务制度是否完善;
7.勘察设计技术档案、外业原始记录、内业资料归档管理等是否规范;
8.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勘察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上签字盖章;
9.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出图程序是否规范;
10.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11.是否存在勘察设计成果造假,勘察相关原始记录缺失问题;
12.设计单位是否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商、供应商;
13.其他质量管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对勘察设计文件技术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 勘察单位是否参与施工验槽;
2. 勘察设计文件落实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消防安全等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消防专业;
3. 勘察、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标准规范的情况;
4. 勘察项目原始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5. 设计单位是否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6. 勘察设计重大变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 无障碍环境建设、绿色节能设计等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对施工图审查机构重点检查内容
1. 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2. 审查机构是否与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 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的行为;
4. 施工图审查是否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人员是否存在跨专业审查及代审代签行为;
5. 审查内容与审查深度是否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6. 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7. 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建筑、结构等专业交叉审查复核;
8. 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9. 法律、法规、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
1.各项目主体自查自纠(2025年4月底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2024年7月1日至今完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文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做好整改工作,需同时完成本单位自查整改报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2.各县(区)全面检查(2025年5月20日前)。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做好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通过现场查看和抽调图纸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管理、制度建设以及项目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处理,并督促各有关单位于5月2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整改工作,同时形成专项整治检查报告报市住建局。
(二)抽查督导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市住建局对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每个县(区)抽取不少于2个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5年7月底前)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总结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分析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意见和建议),于7月底前报送我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全市住建领域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紧制定本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主要领导需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明确1名分管领导作为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4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人、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市住建局,联系人:曹士伟,联系电话:0459-6293619,邮箱:6293619@163.com。
(二)注重整治成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防止专项整治走过场。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办,对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落实建设、勘察、设计、图审等责任主体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结合省厅数字化审图系统做到项目、单位、人员、图纸的信息留存,实现足迹可查询,责任可追溯,避免设计分包、转包现象的发生。探索建立企业画像制度,本次整治结果将作为参考指标纳入企业评价体系。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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