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建注公告字(2025)1 号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甘建服〔2024〕98号)要求,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现将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公告如下,并将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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