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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高青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核及排序结果公示

发布于:2025-04-22 1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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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10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家庭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予以反馈,反馈电话:6987076。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按公示顺序组织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附:高青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核及排序结果公示表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高青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审核及排序结果公示表
序号110.74252030085.74特困家庭

精神二级残疾

2低保家庭

智力一级残疾

精神二级残疾

3听力二级残疾4567.48251630078.48
78住房租赁补贴

转实物配租

919.26201630590.26退役军人换房
1016.3201430585.3退役军人换房
配偶吴立芳37032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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