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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遂宁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4月第五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2025-04-24 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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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4月18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5项,经初审均符合要求的4项、不符合要求的1项。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一、遂宁市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市河东新区二期芳洲北路以东、永生路以北(HD03-12-05地块),施工单位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2万吨,运输单位为四川云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1690、川J62632、渝BZ9297,运输至位于市河东新区姜家巷五社(彩虹桥附件)地块用于基坑回填、土方平衡。

(四)存在问题: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确定的运输单位四川云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不符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相关规定。

(五)审查意见:不同意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事项。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一次性向该公司反馈审查意见及存在问题。

二、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事项

(一)申办单位基本情况: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MA62UMAN5W,经营场所地址为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16号6栋2层,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开区南环路1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4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8901、川J63138、川J65612、川J68848、川J6610U、川J68920、川J6998L、川J63032、川J61397、川J63023、川J60356、川J64656、川J6116G、川J60532,荷载总能力约173吨。

(二)审查意见:2025年4月18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和经营场所完成现场抽检和资料审查。现场抽检时,该公司提供2辆车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5612、川J61397)进行实际受检,提供其余12辆运输车辆的密闭覆盖装置、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视频资料。综上,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乙8号”。

(三)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8年4月22日止。

三、遂宁经开区城北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站前大道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中锦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经开区城北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站前大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站前大道项目)位于现状成达万铁路北侧,线路西起于中环路,经新桥村、龙楼村、玉堂村,止于东侧在建涪江六桥。四川中锦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项目总承包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总数量为135万吨。四川中锦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与运输单位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4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8901、川J63138、川J65612、川J68848、川J6610U、川J68920、川J6998L、川J63032、川J61397、川J63023、川J60356、川J64656、川J6116G、川J60532);并已与遂宁市船山区新桥镇小坝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将40万立方米(60万吨)工程渣土运输至位于遂宁经开区新桥镇小坝村8组漆家梁子郑家沙包地块、用于土地复垦。

(四)审查意见:原则同意站前大道项目产生工程渣土40万立方米(60万吨),由四川中锦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遂宁市宏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至位于遂宁经开区新桥镇小坝村8组漆家梁子郑家沙包地块、用于土地复垦,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14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中锦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5日止。

四、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事项

(一)申办单位基本情况: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CRM3YQ0C,经营场所地址为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物流港车配龙汽车百货国际广场A13栋2层213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高新区西部机械城;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21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050A、川J69759、川J6266K、川J6722T、川J6727E、川J51617、川J53468、川J6111W、川J6168G、川J6758Q、川J6961V、川J61615、川J62093、川J65338、渝DW7893、渝DA9081、渝DV9763、渝DF0893、渝D09096、渝D02472、川J6725Y,荷载总能力约为303吨。

(二)审查意见:2025年4月21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和停车场所完成现场抽检和资料审查,现场抽检时,该公司提供4辆车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111W、川J6266K、川J6961V、川J51617)进行实际受检,提供除车牌号为川J6722T、川J6758Q、川J6725Y之外的其余14辆运输车辆的密闭覆盖装置、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等视频资料,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现场表示未提供资料且未实际受检的3辆运输车辆不列入申请范围。综上,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不含车牌号川J6722T、川J6758Q、川J6725Y之外的其余18辆运输车辆,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乙9号”。同时,该公司原已申办的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乙4号”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证因取得新许可证件的原因、自动失效。

(三)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8年4月22日止。

五、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建筑垃圾产生变更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变更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位于船山区,建设单位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取得该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核准证号:川J00字2025甲6号),本次申请变更该项目建筑垃圾的数量、处置设施。主要变更情况是:一是申请将工程渣土产生总数量从32万吨变更为28.5万吨,其中10万吨运输至位于船山区龙津路与龙凤大道交汇处西侧地块用于土方平衡、18.5万吨运输至船山区龙凤镇的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堆体整形;二是申请将运输单位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用于该项目的运输车辆从6辆变更为21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050A、川J69759、川J6266K、川J6722T、川J6727E、川J51617、川J53468、川J6111W、川J6168G、川J6758Q、川J6961V、川J61615、川J62093、川J65338、渝DW7893、渝DA9081、渝DV9763、渝DF0893、渝D09096、渝D02472、川J6725Y。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川J00字2025甲6号)载明内容不变。

(四)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事项,但用于该项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不含车牌号川J6722T、川J6758Q、川J6725Y之外的其余18辆运输车辆。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编号编码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建城建函〔2024〕2875号),许可证编号变更为“川J00字第2025甲6号(变ACD)”,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1月30日止。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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