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经研究,决定启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配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本市城镇户籍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具有保障属性的政策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装修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配售,不得上市交易,可申请回购。
二、轮候申请流程和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均需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遵循“申请-审核-轮候-认购-配售”的程序。
(一)轮候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基本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基本家庭只能购买1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基本家庭是指已婚家庭中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满18周岁、丧偶、离异满2年的单身人员按基本家庭对待。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主申请人为唐山市凤凰英才卡持卡人的不受户籍限制,但应在本市工作);
(三)主申请人连续正常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四)申请家庭在申请地无住房(包括有产权证明的住房、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和回迁安置住房,不含农房)。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证明:已婚的为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
3.住房状况证明:申请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没有产权证明但已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网签系统备案的住房查询结果,无回迁安置住房相关材料;
4.社保缴纳记录: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截至申请月的连续6个月缴费证明;
5.人才认定材料:人才家庭需提供主申请人的凤凰英才卡持卡证明、与企业签订的1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任职文件或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等。
6.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主申请人注册并登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社区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帮助指导录入。
2.受理。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受理申请,将申请材料齐全的推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对审核未通过的及时退回街道办事处(乡镇)并说明理由,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回购规定
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可由项目运营主体按照规定予以回购,再行配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申请回购的条件:
(一)房屋不存在抵押和债务等法律纠纷;
(二)房屋未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无拆改、设施设备无缺失;
(三)房屋已经腾空。
回购价格结合住房折旧、购房款利息确定。其中住房折旧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使用年限计算,每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第一次配售总房款的1%予以核减,回购时自行装修费用不予计算和补偿;购房款利息按申请回购年度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乘以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予以核增。
四、申请方式
此申请需线上办理。
通过注册登录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网站(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260401.html),或用手机微信扫描文后二维码进入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
五、咨询方式
请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街道咨询。
六、特别说明
因《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尚未出台,后续相关规定若有调整,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附件:部分信息查询地点
附件
部分信息查询地点
一、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方式
(一)现场办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均需查询):
(1)路南区、路北区查询地点:路南区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叉口东北120米唐山市民服务中心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从A区1号门进入,咨询台取号后办理。
(2)高新区查询地点:建设北路与龙华西道交汇处西北角冀东新闻中心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叫号办理。
(二)网上办理:可在冀时办APP进行查询并打印,具体步骤如下:
(1)点击 --我的--登录--实名认证
(2)点击 --屏幕最下方,中间唐山按钮,上滑屏幕--找到热门服务
(3)点击 --我要办不动产
(4)点击 --不动产登记业务 --网上查询 --不动产资料查询
(5)点击 --选择城市--选择区域
(6)点击 --下一步---选择用途,等待加载完成,显示结果后
(7)点击右侧的“查看”,等待生成电子文件--点击下载即可
二、房地产交易部门住房信息查询方式
路南、路北区查询地点: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室(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9号,房产交易大厦主楼一层,北门口进入右转)
高新区查询地点:唐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原冀东新闻中心)大厅二层18号窗口
三、无回迁安置住房相关材料开具地点
无回迁安置住房相关材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开具,如存在户口迁入,须同时开具上一户籍的无回迁安置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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