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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于:2025-04-28 09: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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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功能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期,我厅开发完成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已取得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其他专项资质)功能,即将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功能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上线运行。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网址:http://dohurd.ah.gov.cn/)-协同办公模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申报端进行登录;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扩项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录,填写上传相关申报资料。具体操作手册可在登录入口或者系统内下载。

    2.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进行初审,并提交初审意见。

    3.我厅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审查期限内。

    4.对符合资质标准的,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批准后的增项资质有效期与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

三、其他事项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检测机构资质相关政策的宣贯,主动靠前做好辖区内检测机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确保资质申报相关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检测机构资质首次申请、变更、重新核定等功能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3.省外检测机构应当取得新标准资质证书后方可办理进皖备案事项,具体备案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技术支持:0551-62999880转9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4日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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