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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遂宁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5月第一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2025-05-13 14: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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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5月7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1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

一、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位于遂宁高新区西宁乡福光庙村十六社,该项目协同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用于生产烧结普通砖。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提供的《申办单位基本信息表》显示,该项目建筑垃圾设计处理能力为12万吨/年,用地手续、环境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方案等齐全。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申请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四)审查意见:2025年5月9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到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完成现场勘察和资料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项目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丙1号”。

(五)许可时限:依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8年5月9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1237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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