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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发布于:2025-05-26 15: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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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赣建人〔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9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其中工程师为无建设工程中级自主评审权的省直单位有关对象。

    (二)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底止,推送至评委会时间至7月底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工信人事字〔2022〕71号)执行,申报评审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按照《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赣建人〔2022〕4号)执行,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按照《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赣建人〔2022〕5号)执行。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1号),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三)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职称申报人员,均需按要求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首次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的除外)。

    (五)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有关政策和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人事教育处  涂莉  0791-86219053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系统填报补充说明

    一、填写《专业技术业绩材料目录》(附件2),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学历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栏。

    二、除论文、论著、课题、奖励、专利、标准以外,工程项目业绩等须上传至“业绩成果”的“其他业绩”栏中,上传至其它栏目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一)工程设计项目。应上传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能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的佐证材料等。

    (二)工程施工项目。应上传项目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佐证材料等。

    (三)工程管理项目。应上传项目立项批复、中标合同、人员备案表、能反映本人承担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的佐证材料等。

    有关工程项目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https://zjy.jxjst.gov.cn/w/dataQuery/projectList)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data/project)上有记录的,须将平台页面截图上传申报系统,并附查询链接。

    三、其他填报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98号)系统填报说明要求执行。

附件2

 专业技术业绩材料目录

申报人:   申报资格:     岗位类别:    申报专业:

序号

业绩材料名称

类型

等级

参与情况

完成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条款

1

×××

 

 

 

 

X条第X点第X款

 

 

 

 

 

 

 

 

 

 

 

 

 

 

 

 

 

 

 

 

 

审核人:      电话:       审核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申报资格分为:正高、副高、中级;

    2.类型分为课题、奖励荣誉、专利、工程、工法、示范、新技术推广等。

    3.等级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区级、单位内等。

    4.参与情况分为主持、主要完成人、技术骨干、参与。

    (1)主持:指排名第1或项目负责人;

    (2)主要完成人:指排名前2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设计类一般是指项目负责人;工程施工类一般是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建设项目总监;工程管理类一般是指建设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等。

    ①项目负责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以施工许可证为准)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企业项目部人员任命书)。

    ②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有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工程管理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公司或机构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技术或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工程监理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等;试验检测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等;施工管理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等;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主要指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等。

    (3)技术骨干:指排名前4或主要专业负责人。

    (4)参与:不分排名。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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