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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权类不动产权遗失声明公告(2025年)09号

发布于:2025-06-01 1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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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现予公告作废。若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天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的,即予核定公告有效.

公告开始日期公告结束日期乡镇(街道)村名组名权利人林权证号
2025/5/282025/6/18云峰街道湖边村(原湖边村)五组童仟明遂林证字(05)第16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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