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82家企业申请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者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2。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材料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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