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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关于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2024-11-06 19: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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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中心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泸州市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国产化改造维护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比活动。如贵单位有意参与,请及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一、项目名称:泸州市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国产化改造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

三、最高限价:50万元

四、参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并且注册登记所在地为泸州市的采购代理机构;

7.参选代理机构近五年内未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

8.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申请材料:

1.参选代理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参选代理机构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的网站截图(加盖鲜章);

3.参选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所收取的招标代理费用报价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加盖鲜章)。

六、选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申请文件并符合要求的所有参选代理机构中,报价最低的代理机构将被选定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8时00分前,逾期提交的将视为无效,不能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八、申请文件提交方式:及时将申请材料密封提交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档案信息中心大办公室。

九、比选结果通知方式: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十、联系方式:张女士 0830-3112915

附件:招标代理费用报价函

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招标代理费用报价函

泸州市城市建设档案和信息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泸州市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国产化改造维护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

一、我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所需采购项目代理服务,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并收取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作为代理服务费用。

二、如我公司有幸被选定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我公司将与贵单位签订《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对采购项目代理工作再做详细约定。

三、该项目代理服务费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按本报价函的约定进行支付。

四、我公司承诺不将贵单位委托代理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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