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嘉兴市建设局 嘉兴市人社局联合转发《省建设厅 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全面开展嘉兴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治理对象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0月)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三、排查处理阶段(2024 年11月至 2025年1月)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属地主管部门重点对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开展全面比对排查。
四、从严查处
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1.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2.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并用于资质申请的企业,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相应行政许可,并限制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3.对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人员,以及使用频繁变更注册人员的企业,列为异常监管对象并加强资质动态核查。
4.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27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