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电梯故障,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住宅物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工作提出6项要求。
落实使用单位管理责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明确电梯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要依规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信誉优、服务质量好、专业素质高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做好维护保养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和设备,加强消防监控室等岗位值班值守,出现乘客被滞留在电梯轿厢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到位,按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乘客人身安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确保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畅通,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立即指派维护保养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必要应急救援措施。
规范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尚在保修期内的,要督促保修单位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已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报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报请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单元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等,引导业主正确使用电梯,提升自救能力。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广大业主宣传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电梯等警示事项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梯生产单位(含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法定检验制度、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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