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
备案的公示
楚房估公示〔2024〕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等相关规定,对云南振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三级备案延续进行审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878-3012421。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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