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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盐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于:2024-11-17 0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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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盐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49万元

3、最高限价:4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盐城市1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综合评价,包括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生产运行管理(日常巡检作业、液化气槽车装卸作业、储罐储存倒罐作业、气瓶充装倒残作业、气瓶配送作业(含配送专用车辆)、入户安检作业等过程)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不包括槽车及钢瓶危险货物车辆运输。盐城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综合评价,除应符合《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燃气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对盐城市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提交最终版评价报告。

6、质量要求:符合《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至之日止。

方式: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808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808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内容: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16491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5-68868305、15295316158

电子邮箱:171043967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164911

综合评价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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