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芜湖市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第5期)

发布于:2024-11-19 20:05:09
17人 分享

市重点处,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新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高新区规建部、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前湾公司、宜居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经“互动系统”线上巡查,发现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见附件)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且经提醒后关键岗位人员仍不到岗履职,性质十分恶劣。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责令安徽省垦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督促所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条件到岗履行法定职责。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对上述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建设单位对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负总责,要指导、协调、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发现监理人员配备不达标、不到岗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督机构。

四、将安徽省垦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要对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利用“互动系统”,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线上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企业名单(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xls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5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29064.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奋战五十天防范化解 枣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会议召开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平公资建2024420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住建局平顶山市新华区61号院、58号院等2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红线内)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