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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建局 | 开展第四批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6月10日前提交成果

发布于:2024-05-20 1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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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440100007482612P/2024-00322

发布机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05-11

文号:穗建技〔2024〕332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从2021年6月开始已先后评选了三批广州市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可持续发展,我局决定开展BIM第四批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工程评选范围

已纳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的通知》(穗建技〔2022〕83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的通知》(穗建技〔2021〕54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预计划名单的通知》(穗建技〔2021〕84号)前三批预计划名单。

二、BIM正向设计成果要求

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并提交BIM正向设计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图纸文件(dwg格式)。要求提交已在《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申请表》中填写的计划实现BIM正向设计的各专业的施工图纸,其中应至少包含该专业的主要平面图。提交的图纸文件应选取与BIM模型相关的图纸,包括直接从BIM模型导出的图纸,或导出后再深化的图纸。提交的图纸文件应与上传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的图纸文件(pdf格式)一致。

(二)视频文件(mp4格式)。要求以录屏形式在BIM软件中展示BIM模型及图纸,时长为1-2分钟。

三、示范工程评审

我局计划于2024年6月开展评审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BIM正向设计成果提交至指定邮箱(yangyf@pearl-river.com)。由评选承办单位(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BIM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通过的项目确定为第四批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公示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

周瑾(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20-83124966;

杨远丰(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BIM分会专业委员会),电话:020-28849919。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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