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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印发《珠海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4-09-30 1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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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珠事通”政府服务品牌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24〕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珠海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9月24日

珠海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24〕99号)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珠事通”政府服务品牌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24〕9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政公用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便利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衔接有序、运转顺畅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协调和服务机制,全面梳理优化我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含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涉及的联办事项,强化业务协同、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创新服务模式,落实“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批、联合施工、联合检验”工作要求。2024年9月底前,完善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功能模块,统一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线上受理入口,实现线上线下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办理。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项目单位结合实际需要提出水电气网有线电视联合报装申请的,按照本方案规定办理;对不需要联合报装的,可在工程建设许可或施工许可阶段,选择单独报装事项与主线事项并联申报。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申报表单。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对既有水电气网有线电视各项报装的申请表单进行整合,通过精简优化,形成一张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联合报装“一件事”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实现事项集成、按需选填、信息共享、定向分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二)精简材料清单。全面梳理联合报装“一件事”所涉事项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除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纸质材料的,一律不得收取。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模式,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联合报装“一件事”所涉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等要素进一步调整修正,完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细化材料审查要点,提升综合窗口收件审核效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三)增设服务综窗。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整合增设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简称报装综窗),其中市政务服务大厅与香洲区政务服务大厅融合设立;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选派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入驻,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提供帮办代办、引导办等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四)强化系统支撑。按照国家、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推动工建系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工建系统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主题模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等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四、服务流程

(一)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可通过工建系统及时获取项目用地、设计方案、规划许可等相关信息,提前与项目单位进行对接,了解报装意向和需求,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涉及外线工程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前做好外线接入工程筹备工作,报装综窗、相关审批部门应积极配合,提前指导、主动服务。(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受理申请。项目单位结合实际需要,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入口实现一次申请,工建系统收到报装信息后,用水用电用气办件推送至珠海市水电气报装接入一站式服务系统办理,通信、有线电视办件直接在工建系统受理和办理。报装综窗督促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限时完成报装受理,并做好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联合踏勘。结合项目单位需求,按照报装综窗沟通约定日期,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完成现场踏勘,对于可以同时踏勘的,应开展联合踏勘。在完成踏勘后,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审批部门应于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出具接入方案批复或结果物。(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并联审批。涉及外线工程的,由各区城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审批部门将外线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办理市政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承诺办结总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于符合《珠海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小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实行备案制,可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作出承诺,并负责监督外线接入施工企业按原状(标准)恢复道路、开挖面和绿化等,审批部门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施工组织。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完善道路挖掘计划共享机制,实现道路挖掘信息共享。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并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组织协调和施工辅导,避免出现管线冲突、重复开挖等问题,有效减少施工次数和持续时间;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调整的,按要求及时向相关审批部门提出工期变更许可的申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检验接入。外线工程施工完毕后,根据项目单位需求提供预约接通服务,通过报装综窗沟通约定,组织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联合上门检验,提供主动检测、试压等集成服务。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情况,分别开展现场检验。(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加快制定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全力做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全过程统筹协调,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反映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市工改办将及时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介,加大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1.珠海市水电气网有线电视联合报装接入申请表

2.珠海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申请表

3.珠海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事项及申请材料清单

4.珠海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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