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湛江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结合湛江市实际,制定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一、2024年年度工作情况
(一)住房供应目标完成情况
1.房地产市场处于止跌阶段。2024年全市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28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212.97万平方米。
2.保障性住房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计划筹建公共租赁住房150套,实际完成160套;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实际完成1502套;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实际完成1161户。计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际轮候期限在3年以内。
(二)房地产项目融资情况
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落地。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70个项目纳入“白名单”获得贷款。融资总需求205.18亿元,已有66个项目实现放款,放款总金额142.44亿元(其中展期1.398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支持情况
1.归集业务稳步增长。2024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92.18亿元。
2.提取业务较快增长。2024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69.13亿元。
3.贷款业务稳步发展。2024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9.08亿元。
(四)住宅用地供应情况
2024年全市供应住宅用地33.75公顷。
二、2025年年度计划目标
(一)住房供应目标
1.商品住房方面。2025年全市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213万平方米,力争与2024年持平(详见附表1)。
2.保障性住房方面。计划筹建公租房1334套,户型以不超过60平方米的一房、两房为主;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33套,户型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一房、两房为主;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详见附表2)。
(二)房地产项目融资目标
2025年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按照“应进尽进、应贷尽贷”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充分保障项目建设交付。
(三)住房公积金目标
2025年全市计划新开户住房公积金职工2.3万人,新增缴存额94亿元。
(四)住宅用地供应要求
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存量住宅用地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加大优质地块收储与供应力度,强化住房保障用地供应支撑。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促进市场止跌回稳,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做到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强资源要素配置,加快编制《湛江市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做好“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助力高质量发展。引导房企转型发展,降低投资经营风险,增加“好房子”供给。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预售监管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实施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持续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做好住房保障需求摸底,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谋划,积极探索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积极拓宽房源筹集方式,吸纳社会投资的符合要求的房源纳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畴。加快推进坡头区老杨村公租房、坡头区南调路公租房、遂溪县保租房等多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度。
(三)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积极扩大缴存群体,加强部门协同,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确保制度惠及更广泛人群。提高惠民力度,灵活运用政策优化和创新工具箱,不断解决群众租购建房过程中遇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难题,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的资金需求。
(四)不断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坚持以需定供,健全住宅用地出让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强化对住宅用地供应后开竣工履约的监管。积极落实调整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推动存量住宅用地开发建设。充分把握国家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的政策契机,收储一批有潜力的闲置存量土地,形成优质住宅用地供给。
附表:
表1 2025年商品住房供应计划
区域 | 批准预售和现售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赤坎区 | 47.9 |
霞山区 | 53.7 |
坡头区 | 5.6 |
麻章区 | 23.1 |
经开区 | 26.2 |
廉江市 | 12.3 |
雷州市 | 11.9 |
遂溪县 | 6.1 |
吴川市 | 22.5 |
徐闻县 | 3.6 |
合计 | 213 |
表2 2025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
住房类型 | 筹建房源总套数 (套) |
公共租赁住房 | 1334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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