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30 号)文件,景宁县成功获得2025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990万元。下一步,景宁县建设局将依照2025年工作计划,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些资金将精准投向多个重点领域,助力解决当前城乡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如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历史建筑测绘挂牌、历史文化保护等,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化品质之城,不断提升景宁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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