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菲(身份证号码:3325011983******2X):
本中心于2024年6月13日对你作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详见附件),解除与你之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
你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领取《解除合同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地址:丽水市大众街119号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610507、0578–26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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