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北校区) 建设项目(EPC)全过程咨询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410402-04-01-513824)已由平顶山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新发改〔2024〕67号文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北校区) 建设项目(EPC)全过程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代建单位为平顶山市新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KL-2024-05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北校区) 建设项目(EPC)全过程咨询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光明路小学(北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11410.93 ㎡(合 17.12 亩),总建筑面积 13475.0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382.82㎡(教学综合楼 7189.42 ㎡,门卫房 16.96 ㎡,疏散楼梯 34.88 ㎡,地库坡道 141.56 ㎡),地下建筑面积 6092.22 ㎡;规划室外运动场地4341.36 ㎡,道路硬化 1369.31 ㎡,绿化面积 4095.43 ㎡。项目共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60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20 个。
5.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慧源巷交叉口
5.3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2)工程监理;(3)全过程造价咨询。
(1)项目管理:
1.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协调办理和完善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报批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的办理;
2.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管理、材料设备组织与采购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监理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参建各方的组织协调、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维保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组织制定项目目标控制计划和措施,对达到项目目标实施有效的控制。对工程建设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规避风险的策略;定期向业主汇报项目进展状况及项目咨询服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协助业主做好内部及外部协调工作。
②勘察设计的管理与优化、施工招标和采购管理、工程造价管理、项目付款和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期、业主与各参建方合同执行和管理、项目各类信息和档案管理、工程安全、项目整体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工作深度融合、全面综合系统管理;
③协助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竣工后的备案工作。负责项目咨询服务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2)工程监理:
施工阶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包括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3)全过程造价咨询:
1.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2.编制或审核竣工结算。
3.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法规等咨询;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5.7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专业技能等方面须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3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件、劳动合同(与投标企业签署的)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2.5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6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在投标阶段及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查询资料及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 1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3.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
3.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单位)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 ”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3.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11月12日8时40分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11月12日8时40分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 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2.各投标人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
联系人:张先锋
联系电话:0375-3395322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15号院
代建单位:平顶山市新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街道体育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博泰大厦16楼
联系人: 李玥
联系方式:13700751086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937599959
2024年10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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