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池建村函〔2024〕128号),对2024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低收入群体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现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转发该文件,明确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房屋重建3万元/户,房屋修缮加固1万元/户。
四、工作目标:下达我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3户,11月底前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及打卡发放工作。
五、主要内容: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六类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三是解决建房难问题。对一些没有劳动能力和缺乏启动资金的改造户,由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主动承担垫资帮建或由相邻、亲朋好友帮工解决。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乡村振兴、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无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广播、发放政策明白卡、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申报程序、改造要求、补助标准等政策。
三是规范认定程序。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市审批”和“张榜公示”的步骤,采取“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的方式,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工作。
四是做好危房鉴定。抽调了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了房屋安全鉴定组,及时准确开展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
五是强化业务培训。对镇、村危房改造工作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对各镇选派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建筑技能、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培训。
六是强化过程监管。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同时要求镇、村组织人员力量,加大危房改造关键环节过程监管,对危房改造户进行建设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将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
七是严格竣工验收。按照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相关要求对危房改造户进行竣工验收,严把建设质量,及时做好危旧房拆除工作等。
八是落实动态监测。各乡镇(街道)依据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及时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迅速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对唯一住房并经鉴定为C、D级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及时实施改造,做到动态清零。
九是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为重建的,政府补助每户为3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1万元。
十是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市力争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及打卡发放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解读机关池州市住建局村镇科、解读人谢姣姣、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6-20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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