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21〕6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21〕308号)、《贺州市出水塘棚户区改造项目鸭子寨棚户区改造项目、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的处置方案》等文件规定,我办对贺州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报来的龙晓媚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进行复核,该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11月5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龙晓媚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龙晓媚家庭申购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 | 申请的棚改 项目名称 | 住房 性质 | 住房类型 | 申请类别 | 主申请人姓名 | 婚姻状况 |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家庭住房情况 | 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 | 是否租住(含搭住、借住等居住情况)在棚改征拆范围 | 备注 |
1 | 贺州市平安居棚户区改造项目 | 普通商品住房 | 剩余住房 | 第二类 | 龙晓媚 | 未婚 | 无住房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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