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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印发《邢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13 1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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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城建局:

为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邢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邢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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