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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拉萨市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24 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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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为做好2024年度我市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工程师

二、申报范围

在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市级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住建领域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符合认定或申报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送申报材料。具体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的通知》(藏建办〔2023〕98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明确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至2024年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需同时进行。

1.线下材料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414),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线上材料申报:由所在单位按照报审要求进行初审,待初审通过后由市住建局复审,对于不符合报审条件的退回原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重新上传材料。

线上申报网址: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个人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材料(参考附件):

(一)《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3份;

(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1份;

(四)委托评审函1份;

(五)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若所在单位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六)年度考核表。申报初级职称的提供近1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七)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聘任文件复印件;

(八)职称政治考试合格证书;

(九)继续教育证明。申报初级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近4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电子登记表》和《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论文、论著相关页,论文检索证明材料,科研课题(项目)任务书、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有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十三)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蓝底照片2张;

(十四)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内容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阶段

1.申报人员按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向本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材料须按目录顺序和要求进行排序归类。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程序对申报人员的各类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根据岗位结构择优推荐,不得超比例推荐。

3.申报材料必须完备、真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藏人社发〔2018〕185号)和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政工人事科(414),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政工人事科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

5.区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职责需重新认定的,参照西藏《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藏建办〔2023〕98号)第三十八条的文件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二)专家评议阶段

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通过专家评议的申报人员,即可参加本次评审会。

(三)评审阶段

1.本次评审会采用量化计分综合评审的方式,对照《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附件3),评审委员对参评人员基本条件、业绩履职能力条件和现场答辩情况严格进行量化打分,采取末位淘汰制。

2.评审通过材料评审、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评价方式,采用量化计分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标准分60分,低于标准分不予通过,按照得分高低结合通过率确定评审通过人员。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一般不超过90%。

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边境县工作,并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单独评审、单独划定通过率。

3.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成绩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时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评审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察阶段

评审通过人员通过所在单位公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在政治表现、业绩能力和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五)任职资格确认阶段

初级:市住建局印发任职资格文件,人社厅发放电子证书。

中级:市人社局印发任职资格文件,人社厅发放电子证书。

六、联系方式

(一)单位地址: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政工人事科(414)。

(二)联系电话:0891-6381938

附件:1.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初中级工程师)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3.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附件3-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 初级附件3-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表 - 中级

4.申报资料目录附件4-拉萨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清单(企业)附件4-拉萨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清单(市直)

5.资料模板附件5-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模板)附件5-委托评审函(模板)附件5-关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

6.政策文件附件6-《关于健全完善我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80号)附件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藏建办〔2024〕94号)附件6-藏建办〔2023〕98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修订稿)的通知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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