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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4-11-29 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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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甘建质〔2024〕284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甘建质〔2024〕216号)安排,我厅成立督导组和5个督查组,于8月26日至9月9日,对全省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节能、注册执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和针对性分级分类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属地住建部门监督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体来看,各地住建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能够较好贯彻执行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形势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典型隐患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部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本次督查共抽查项目8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3份,各类问题隐患2168条,其中施工安全及扬尘噪声方面109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41条、扬尘噪声污染防治13条),工程质量方面667条,建筑节能方面120条,建筑市场方面287条;下发执法建议书27份,涉嫌违法违规行为46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扬尘噪声防治方面

    1.标准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不高。部分项目对扬尘噪声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日常检查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扬尘噪声防治制度措施落实还不够严密,在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差距。扬尘防治方面,土方等松散物料覆盖不严密、老旧破损覆盖网更换修复不及时、主要道路和场地局部未硬化、车辆冲洗不彻底、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有:天水市甘谷县冀城路小学建设项目、天水市秦州区窝驼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A1地块项目、庆阳市合水县状元府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兰州新区中央储备粮兰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兰州新区仓储项目(二期)、兰州新区万科城一期DK1项目B标段。噪声防治方面,有的项目机械加工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距离周边既有建筑较近,防噪降噪措施不到位,存在噪声污染、干扰周边居民住户风险,要引起重视,加强管理。

    2.监督检查执法有待持续加强。总体来看,各地住建部门能够按照我厅《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今年《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大气等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常态化防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从各地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兰州、平凉、临夏、武威、张掖、庆阳等地督促整改问题隐患力度较大,平凉、武威、庆阳、兰州新区、金昌、兰州、张掖、白银、酒泉处罚力度较大。当前进入冬季,部分项目将进行冬季施工,大部分项目进入冬季停工阶段,需要针对性加强冬施项目扬尘噪声防治,动态做好停工项目巡检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冬防”部署要求。

    (二)施工安全方面

    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存在差距。从省安委办抽查和我厅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地区住建部门一定程度存在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不深入,方案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宣贯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了解三年行动、未带队检查,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不足,重大隐患台账建立流于形式,现场检查“避重就轻”,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有的县区检查大量项目未发现重大隐患,但省安委办和我厅检查发现重大隐患仍然较多,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显示重大隐患数量偏少,10月18日我厅召开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相关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相关情况通报后,部分地区才进行补报,截至目前全省住建部门共通过系统上报重大隐患869条,其中省住建厅262条,各地住建部门607条,有的地区发现或报送重大隐患数量明显偏少,如兰州新区仅4条。

    2.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足、主观意愿不够强烈,日常检查流于形式,不查问题、查不出问题、不解决问题,暴露出岗位人员责任制悬空、责任心缺失,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也反映出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不落实,监理单位监理流于形式,施工单位管理缺位,住建部门监督不足。一是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作用发挥有限,项目专职安全员“只挂名、不到岗”“只到岗、不履职”情况仍然存在,执行“每日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危大工程实施”两项关键职责不严,安全日志填写不规范,执行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安全检查制度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施工、监理单位对特种作用人员资格条件核查把关不严,一些无证人员、持无效证书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别是电焊工、模板支架搭设人员无证上岗以及现场电工持非建筑电工特种作业证上岗问题比较典型。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严格。项目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监督、验收程序不严格,危大工程节点管理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较多,部分项目对危大工程判定存在遗漏,如未将电梯井脚手架、操作平台等纳入危大工程清单管理,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履行专家论证程序,对危大工程验收管理不严,未组织验收或验收流于形式,导致有的危大工程设施设备带病运行。

    4.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足。项目重视不够,企业管理督促不严,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运用不够,履行重大隐患定期、日常排查制度不严,未建立专项台账管理,属地住建部门、企业、项目检查没有或很少发现重大隐患,但现场实际重大隐患大量存在,本次督查省厅共发现重大隐患141条,平均每个项目1.6条,重大隐患较多的有:平凉市灵台县皇甫嘉园住宅小区三期建设项目(一批)7条、庆阳市合水县状元府住宅小区(二期)7条、天水市甘谷县冀城路小学2号教学楼建设项目6条、酒泉市敦煌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6条、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路十号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6条、平凉市崇信县第六幼儿园建设项目6条、临夏州康乐县盛财茗苑项目6条、卓尼秘境林苑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5条,白银市白银城区104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5条,庆阳市庆阳龙记檀府三期项目5条。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差距。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主要集中在起重机械方面,安全装置缺失、不齐全、失效问题多发频发,本次检查共对塔机责令停用整改18台。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未配备起重机械专业安全检查人员,依赖或放任于租赁单位、安拆单位检查,对相关单位日常管理虚化弱化,起重机械租赁维保单位检查整改缺失或流于形式,起重机械方面一些问题屡改屡犯、屡禁不止。另外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把关不严,存在检测报告与现场实体不符,以及粗检、漏检、错检和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仍显薄弱。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深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缺失、不严密、不可靠等问题比较普遍,对一般性落地式操作平台不重视、设置不规范、不设置防护栏杆、不系挂安全带问题多发。高处作业吊篮方面主要是对老旧设备未加强管理、加密检查,安全锁不按期标定、限位开关失效或限位挡板缺失、安全钢丝绳未处于张紧状态、悬挂机构搭设不规范、配重块防移除措施缺失等问题。

    7.用电用气动火管理不规范。主要是用电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一闸多机、保护零线缺失。材料堆场、生活区等火灾风险场所灭火器配备不足、未按规定设置在建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执行不严、临时电焊作业、金属切割作业随意性较大。工地食堂存在炊事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液化气罐及甲醇燃料等存放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三)施工质量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履行情况一般,不能满足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的要求。施工单位质量缺陷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不到位,二次结构施工和细部施工作业质量一般,施工前未制定工程试验及检测方案,施工现场材料、构件、设备进场检验工作落实不到位,成品保护及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未落到实处,大部分项目均未开展全员质量培训。监理单位落实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监理实施要求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实施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未督促整改闭合。

    2.工程实体质量常见多发问题仍然存在。混凝土外观蜂窝、麻面、漏浆、冷缝、烂根等质量缺陷仍然存在,混凝土试块制作、留置、标识、养护不符合要求,钢筋加工后直螺纹端头不平整、长度不符合要求,砌体工程砌筑质量一般,试验检测报告出具不及时、可追溯性不强,个别项目钢筋搭接、锚固、绑扎不到位,拉结筋设置不足,试块留置台账、验槽记录等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填写不规范,个别项目还存在剪力墙、梁柱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楼板开裂、地下室渗水等问题。

    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问题隐患较多。检查发现部分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检测机构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或违法转包检测业务。部分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审核把关的制度流于形式。

    (四)建筑节能方面

    1.施工图设计不严谨、审查不严格。检查的项目中存在节能标准和主管部门政策文件不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篇设计深度不够、节能相关材料设计参数不符合标准规定、施工图节能设计参数与建筑节能计算书不相符等问题。尤其是在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绿色建筑方面拼凑套用标准条文的问题较为突出。

    2.施工执行不到位、监理职责不落实。主要是施工现场存在节能相关变更手续不合规、材料进场复验不及时、节能相关材料不合格、女儿墙等热桥部位节能关键部位做法不到位、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没有针对性等情况。

    3.从业人员能力有待提升。主要是参建各方从业人员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理解不清、相关政策认知程度不够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节能效果的有效实现。

    (五)建筑市场方面

    1.建筑市场秩序尚不规范。一是个别建设单位尚存在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的违法发包行为。二是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涉嫌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未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机构,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项目管理混乱;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三是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总监长期不到岗。四是部分省外进甘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体制混乱,企业内部监管缺失,中标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等现象比较普遍。

    2.实名制管理仍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未履行现场实名制考勤,部分项目考勤系统未接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管理,导致考勤数据不能向监管部门实时上传。二是多数受检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不通过闸机考勤,尤其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不能带头执行,导致我省项目管理人员考勤匹配率在全国排名倒数。三是欠薪问题仍然严重。较多项目建设单位不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为严重,省级检查组现场遇到农民工堵门讨薪的情况。

    3.项目现场管理还有欠缺。通过现场施工资料、监理日志和会议纪要和现场管理人员比对发现,本次检查的部分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总监存在到岗履职不到位的现象,部分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体系混乱。现场资料记录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

    (六)注册执业资格方面

    个别企业违规“挂证”问题突出,此次对张掖、酒泉、庆阳等7个市州有在建项目的39家施工企业及通过监测发现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个人共计641名注册人员进行了随机检查,经调查核实,存在采取虚假承诺办理注册登记、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项目现场不到岗等涉嫌“挂证”行为的人员112人,涉及23家企业。敦煌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甘肃东岳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挂证”人数较多,张掖宏大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注册业务,其中甘肃东岳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个别被抽查企业现场检查时人员不到场、不配合检查、不按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扬尘噪声常态化防治。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我厅《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压紧靠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做好污染防治费用保障,强化规模以上工地视频监控巡查运用,做好定期、专项、日常排查整治,积极关切回应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曝光典型案例,发挥激励惩戒作用。要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贯学习,按规定做好噪声监测控制,选用低噪声、低震动、吸声材料、搭设防护棚或屏障等措施减低噪声,严格执行夜间施工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噪声敏感区域强噪声作业。要紧盯临近既有建筑项目、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线型工程、基坑开挖、土方施工、拆除作业、开复工、大风干燥、冬防等时期阶段和项目,聚焦典型易发问题隐患,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持续提升污染防治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二)持续深入抓好施工安全监管。各地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聚焦重大隐患防治、危大工程管理、典型易发问题和事故防范,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依法实施处罚,主动对标站位、查漏补缺、跟进落实,持续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尽职履责,严格持证上岗、在岗履职,落实带班检查、带班生产、持证上岗、安全日志、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检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勤要求,压紧靠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压茬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准确填报重大隐患信息,严格执行危大工程节点管理把关规定,持续加强高处坠落等事故防范治理,补强完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统筹做好施工消防、食堂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形势和问题隐患特点,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制度措施,加强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及取暖等管理,强化防寒、防滑、防火管理,冬季停工项目要做好值班值守和巡检维护,遇极端天气等情况要果断停止作业,及时撤离人员,严防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禁强行冒险施工。

    (三)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各地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质量强省建设、质量提升和住宅质量多发问题治理行动,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采取随机抽查、动态核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加大对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指导,加强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质量责任标识,规范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四)持续推动绿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要求,严格执行《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严格控制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着力推动绿色建筑由基本级向星级发展。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板、楼梯等部品部件及绿色建材,统筹考虑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墙和设备管线的装配,推动装配式装修。

    (五)持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事中监管,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对于此次检查中涉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握认定标准,准确界定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挂证行为的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标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等处罚。要实行联合惩戒,对发生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上“黑名单”,清出建筑市场。要持续加大抽查力度,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督查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劳动合同订立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建立等情况,对标后监管工作和督查中发现的存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到岗、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抽查。要持续深入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好、利用好实名制平台考勤工作,以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情况作为其到岗履职的有效证明,以农民工考勤情况作为化解欠薪案件的有力依据,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大整改落实力度,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复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全面分析在建项目的特点,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办法,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

    (六)不断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从业秩序。经督促,16家企业涉嫌“挂证”的74人目前已完成整改,还有7家企业38人至今未整改。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要求,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完成整改的个人和单位,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拒不整改的涉嫌违规“挂证”专业技术人员,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移交省“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将甘肃东岳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名单,同时列为注册人员业务办理重点监管对象,3年内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实行 “告知承诺制”,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到注册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甘肃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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