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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北京市住建委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及实事事项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于:2024-12-04 1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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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主责事项

序号

工作任务

进展情况

1

第17项:持续加强占道经营、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城乡结合部整治。分类推进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逐步提升区域治理水平。

为切实做好2024年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我委陆续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房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普通地下室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强调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持续做好违规住人“动态清零”等工作。对发现违规现象及安全隐患,均督促完成整改。

2

第65项:高标准办好 HICOOL全球创业者峰会暨创业大赛,举办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论坛,高质量推进“海创城”和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采取“政府资金引导、市场资金主投”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为人才创新创业赋能。

配合属地区政府推进国际人才社区项目规划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3

第67项:完善人才落户、住房等支持政策,更大力度保障各类科技企业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丰富多元人才评价方式,以信任为前提赋予战略科学家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依托部市合作机制,争取授权一批人才出入境、用汇便利化支持政策。

在中心城区、平原新城筹集房源3000余套(间),各相关区均已发布配租公告,同时结合“毕业季租房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顺利完成本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毕业大学生公寓专项对接工作。

4

第74项: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鼓励平台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加大研发投入,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

组织开展网络房源信息监测。召开“线上+线下”工作会,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房地产领域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用好“服务包”工作机制,服务平台企业高质量发展。

5

第115项:深入实施“3个100”市重点工程,坚持按季度推动160项市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市重点工程投资支撑全市投资保持在三成以上。将2024年作为重大项目谋划年,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亿元以上储备项目总投资保持“开一备三”水平。

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投资约2166.2亿元,投资进度77.1%,实现开工78项、完工15项,开工数、完工数均超去年同期;启动2025年市重点工程计划征集工作,组织对拟列入2025年市重点工程计划项目联审。

6

第117项: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制定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创建国家“平急两用”发展先行区。积极推进地下管网建设。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平急两用”项目联审工作,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中。

7

第155项:严格落实北京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市级统筹调度机制,压实部门和各区责任,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持续抓好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配套政策出台、宣贯和培训。

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要点已印发实施。截至目前,已出台城市更新配套政策43项,其余政策制定进展顺利。组织全市城市更新系统培训会,对重要配套文件进行解读。

8

第156项: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新模式和新路径,发挥城市更新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有序参与渠道。研究建立城市更新激励考核机制,强化市区督查核验协同联动。

确定2024年城市更新绩效考核区级任务指标。市级部门制定配套文件及进行文件实施情况自评估工作任务已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定2024年城市更新财政奖励事项,共涉及任务类11项,创新类4项。

9

第157项:落实好城市更新年度任务,推进地上地面地下空间一体化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200个,老楼加装电梯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推进核心区平房整院落退租、完成申请式退租2000户,启动危旧楼房改建20万平方米。

截至11月12日,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589个、新完工453个小区,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同步推进改造建筑单元出入口无障碍设施2235处、小区人行道坡化143处。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896部、新完工815部

截至目前,我市共启动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20.6万平方米,已完成全年任务;核心区共完成申请式退租2008户,已完成年度退租任务。

10

第158项:改造提升老旧厂房40个,推动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启动隆福寺文化街区、中关村西区、方庄街道等一批区域更新项目。

坚持城市更新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梳理各区主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隆福寺、中关村西区,方庄街道等区域综合性项目进展顺利。全市形成老旧低效楼宇资源台账并动态更新,完成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改造年度任务。

11

第170项:深入抓好两个“关键小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1200个,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及周围环境整治,建成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100个。

各区依照任务目标、原则和要求组织推动任务落实。完成企业自评申报、区级初核推荐、市级复核审查以及专家组实地核查工作。综合专家考评意见和日常管理等情况,确定了100个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名单已向社会公示。

12

第171项:继续抓好接诉即办改革,健全“接、派、办、评”全流程工作机制,编制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手册。优化“每月一题”机制,以“小切口”聚焦具体问题加强专项治理。每季度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前100名的小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接诉即办数字化建设,构建接诉即办智慧大脑,推动市民服务热线从“窗口”向“窗口+智库”转型升级。办好“向前一步”栏目。

已完成2024年全年四批次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名单的发布,持续督促各区做好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积极与“向前一步”“接诉即办”栏目组进行选题沟通,根据栏目需求和业务内容共同开展节目策划并推进实施。参与录制三期北京电视台《接诉即办》节目,分别聚焦房产证办理难、应急维修资金使用和央产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三期节目均已播出。

13

第195项: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粗颗粒物、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和排名通报。

深入推进全市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使用。全市规模以上符合安装条件的在施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已达到100%。

积极推进扬尘治理绿牌工地创建。截至目前,全市724项工程保持为“绿牌”工地。持续推进基坑气膜技术场景应用,减少扬尘、噪声污染。截至目前,全市8个施工项目已率先实施。

14

第200项:加快实施城市积水内涝治理,提升小区、村镇排涝能力,开展雨水、雨污合流管涵及附属雨水口等“清管行动”1万公里,滚动治理积水点16处。坚持房屋漏雨维修快速响应机制。

按照固机制、抓落实、强督察的工作方针,印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继续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未漏先修工作,确保快速响应。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持续大力推动“未漏先修”,加大新型防水技术推广力度,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城镇住宅漏雨维修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15

第205项:坚持公共机构先行,研究制定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试点建设。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持续推进公建改造,截至11月,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894.2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105.2%。印发关于推进2024年公共建筑能效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建筑项目绿色专篇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1-10月,我市城镇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约2558万平方米,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2.5亿平方米。

我市持续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截至10月底,2024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1813万平方米,占全市新建建筑的比例为58%,超过任务目标8个百分点,全市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达到1.3亿平方米。

16

第240项: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重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配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展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开立银行公开招标工作,组织开展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业务培训,指导各区督促辖区内租赁企业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10月,我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3311套(间),完成全年7万套(间)任务的90%。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3395套,完成全年8万套(间)竣工任务的92%。

17

第241项: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无群租小区”创建试点工作。

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印发《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

完成全市100个“基本无群租房”小区治理任务。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并对典型优秀做法进行推广。

18

第249项:基本完成受损住房原地重建和同村异址新建,稳步推进异地集中重建住房项目建设。

截至5月底,4729宅重建农房已实现基本建成。涉及我委任务事项已完成。

19

第261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隐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十项硬措施”,深化施工动火作业、城镇燃气、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旅游设施、仓储库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

积极开展危险房屋鉴定和解危工作。深入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基本完成全部隐患整治销号工作,全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大幅消减,系统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扎实推进房屋安全立法工作。推动城镇危旧房屋智能监测技术应用,实时掌握危房结构状态信息,确保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我委进一步明确了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属地街乡镇及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求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人在属地街乡镇的统筹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贯。

20

第263项:推动完善各行业领域的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坚决排查整治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

牵头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大幅消减,系统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21

第268项:强化消防安全“普及+警示”宣传,开展公众应急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成立基层“应急响应人”队伍,加强应急避险人员管理,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印发工作通知,向各重点施工企业专项部署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应急管理工作。同时,与各区住建部门联动,通过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对所有住建部门监管的工地,持续深入开展再督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讲“进企业”活动。

举办202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防汛综合应急演练,同时,组织各区住建部门、施工企业以及在建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相关人员共1.9万余人,通过网络直播形式进行线上观摩学习。汛期内,持续调度部署降雨应对工作,结合暴雨预警发布工作指引,组织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防汛隐患,圆满完成安全度汛任务,所有在建工程未发生防汛突发事故。

持续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挥“安全生产月”载体作用,督促各区、各集团公司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教育及管理,围绕“消防宣传月”活动,召开全系统启动仪式,组织线上消防知识“万人答题”活动,指导基层各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持续深化不动火防水作业的推广,持续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市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平稳可控。

二、实事事项

序号

工作任务

进展情况

1

第13项: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1-10月,我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3311套(间),完成全年7万套(间)任务的90%。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3395套,完成全年8万套(间)竣工任务的92%。

2

第14项:启动20万平方米危旧楼改造任务,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现新开工300个小区、完工200个小区,并协同推进适老化改造。

截至目前,我市共启动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20.6万平方米,已完成全年任务。截至11月12日,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589个、新完工453个小区,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同步推进改造建筑单元出入口无障碍设施2235处、小区人行道坡化143处。

3

第15项:持续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

按照“一户申请就启动,达到比例就确认,协商一致就开工”的“三就”工作法,努力推动实现应加尽加快加。截至11月12日,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896部、新完工815部。

4

第17项:坚持房屋漏雨维修快速响应机制。

按照固机制、抓落实、强督察的工作方针,印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继续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未漏先修工作,确保快速响应。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持续大力推动“未漏先修”,加大新型防水技术推广力度,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城镇住宅漏雨维修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5

第21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老旧厂房闲置空间、桥下空间等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停车位1万个。

组织各区通过梳理辖区内老旧厂房和低效楼宇改造、街区更新、背街小巷整治等专项资源,完成新建停车设施19297个车位。

6

第31项:建成100个环境整洁、服务规范、办事高效等群众满意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每季度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前100名的小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

已完成2024年全年四批次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名单的发布,持续督促各区做好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区依照任务目标、原则和要求组织推动任务落实。完成企业自评申报、区级初核推荐、市级复核审查以及专家组实地核查工作。综合专家考评意见和日常管理等情况,确定了100个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名单已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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