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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办理珠江新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入住手续的通知

发布于:2024-12-08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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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以及高新区、经开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珠江新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即将办理入住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经2024年11月28日摇号分配摇中珠江新城配建小区的家庭,其中申请人去世、自愿放弃及经复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不办理入住手续。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未央区珠江新城北区37号楼3单元1楼大厅

办理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8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自愿放弃。

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6日(周五)

灞桥区、莲湖区

2024年12月7日(周六)

新城区、雁塔区、高新区、经开区

2024年12月8日(周天)

碑林区、未央区

乘车路线:1.乘坐地铁10号线至井上村F口步行511米即到;

2.乘坐公交车104、168、230路至泰和居小区,步行171米,乘坐公交车277路至御井路永泰路口步行252米,乘坐公交车168路至御井路凤城三路口步行253米即到。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18502969807、18502969816

温馨提示:因天气寒冷、现场场地有限,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请根据通知的时间前来办理入住手续。

三、办理手续时须携带的相关资料

1.承租人本人名下的西安银行银行卡及复印件1份;

2.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承租人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共3张);有同住人员需提供同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无身份证提供本人户口簿页复印件1份;

4.承租人、同住人员每人1寸彩色近期照片1张;

5.如承租人享受低保的,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1份;如承租人有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如患精神障碍的承租人需提供监护人1寸彩色近期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相关费用:请准备好租金、物业费及水电气预存费用、垃圾费等,享受公租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户约需900元;享受市场租金72%租金标准的住户约需2800元;享受市场租金90%租金标准的住户约需3300元。

四、注意事项

每户家庭由主申请人一人前去办理即可,如果本人不能办理,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需要社区盖章)。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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