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以及高新区、经开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珠江新城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即将办理入住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经2024年11月28日摇号分配摇中珠江新城配建小区的家庭,其中申请人去世、自愿放弃及经复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不办理入住手续。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未央区珠江新城北区37号楼3单元1楼大厅
办理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8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自愿放弃。
办理时间 | 区 |
2024年12月6日(周五) | 灞桥区、莲湖区 |
2024年12月7日(周六) | 新城区、雁塔区、高新区、经开区 |
2024年12月8日(周天) | 碑林区、未央区 |
乘车路线:1.乘坐地铁10号线至井上村F口步行511米即到;
2.乘坐公交车104、168、230路至泰和居小区,步行171米,乘坐公交车277路至御井路永泰路口步行252米,乘坐公交车168路至御井路凤城三路口步行253米即到。
物业服务中心电话:18502969807、18502969816
温馨提示:因天气寒冷、现场场地有限,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请根据通知的时间前来办理入住手续。
三、办理手续时须携带的相关资料
1.承租人本人名下的西安银行银行卡及复印件1份;
2.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承租人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共3张);有同住人员需提供同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无身份证提供本人户口簿页复印件1份;
4.承租人、同住人员每人1寸彩色近期照片1张;
5.如承租人享受低保的,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1份;如承租人有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如患精神障碍的承租人需提供监护人1寸彩色近期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相关费用:请准备好租金、物业费及水电气预存费用、垃圾费等,享受公租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户约需900元;享受市场租金72%租金标准的住户约需2800元;享受市场租金90%租金标准的住户约需3300元。
四、注意事项
每户家庭由主申请人一人前去办理即可,如果本人不能办理,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需要社区盖章)。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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