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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梧州关于2024年第25批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审核结果公示20户

发布于:2024-12-23 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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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经审核同意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2024年第25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5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成员、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4-2831152。

附件:2024年第25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4年12月17日

序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状态承租公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主申请人谢智雄本人450402*********0310实物配租富民公租房:11#-3-503谢智雄为2级残疾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39.23㎡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公租房11#-3-503房。

2主申请人叶志浩本人450403*********0632实物配租枣冲公租房:4#-6-101叶志浩为2级残疾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4.51㎡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公租房4#-6-101房。

共同申请人李雪清配偶450403*********0644
3主申请人张彩云本人450402*********0326实物配租富民公租房:11#-3-505张彩云为1级残疾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公租房11#-3-505房。

共同申请人杨静女儿450403*********1522
龙林河女婿433030*********1612
龙堉茜外孙女450404*********1226
4主申请人林运花本人441882*********1828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6#-502黄超正为1级残疾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6#-502房。

共同申请人黄杨武配偶450421*********6017
黄超正儿子450403*********3630
黄幸女儿450403*********3628
5主申请人黄健本人450481*********1635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1#-1212黄健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1#-1212房。

共同申请人李敏夏配偶450481*********1647
黄小钰女儿450481*********1623
黄小莉女儿450481*********1640
6主申请人陈梓平本人450421*********1130实物配租枣冲公租房:1#-1-702陈梓平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公租房1#-1-702房。

共同申请人陈洁姬配偶450421*********5025
陈姻如女儿450403*********1824
7主申请人唐伟兴本人450402*********0613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3#-606唐伟兴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3#-606房。

共同申请人李向莲配偶450404*********0627
8主申请人陈振林本人450421*********3010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6#-902陈振林为退役军人,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6#-902房。

共同申请人梁群配偶450421*********3041
陈沼宏儿子450421*********3018
陈奕晓女儿450421*********3029
9主申请人潘港宇本人450404*********0018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1#-2108申请增加潘尹珑为保障对象。拟同意增加潘尹珑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3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1#-2108房。

共同申请人梁莉配偶450411*********0029
潘尹姿女儿450404*********2820
潘尹珑女儿450403*********062X
10主申请人刘华本人450404*********1829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7#-1-605申请增加刘彦希为保障对象;申请续签合同。拟同意增加刘彦希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该家庭租赁合同期在2024年10月25日前届满,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故按〔2016〕34号文审核。
共同申请人刘彦希女儿450405*********0524
11主申请人李文强本人450421*********6010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5#-1302主申请人父亲李耀波(身份证号码:450421193812036019)已故退出公租房;申请增加李俊鹏、李俊衡为保障对象;申请续签合同。拟同意增加李俊鹏、李俊衡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4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02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该家庭租赁合同期在2024年10月25日前届满,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故按〔2016〕34号文审核。
共同申请人李永霞配偶450421*********602X
李俊鹏儿子450421*********6016
李俊衡儿子450421*********6032
12主申请人冼远臣本人450402*********0919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2#-1107冼远臣为退役军人,申请续签合同;申请优先调整为两房一厅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该家庭保障3人,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该家庭原承租为一房一厅,现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优先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2#-1107房。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申请人冼锦杰儿子450403*********1834
冼华彬孙子450403*********1819
13主申请人黎进华本人450402*********0310实物配租富民公租房:4#-4-702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原承租户型为为一房一厅,现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进行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公租房4#-4-702房。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申请人管金兰配偶452528*********1782
黎烨蓉女儿450403*********1528
14主申请人王育传本人450404*********0014实物配租龙平地块公租房:3#-2904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原承租户型为单间,现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进行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公租房3#-2904房。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单间,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申请人黄小霞配偶450402*********0324
王国钊儿子450404*********241X
15主申请人潘梅莲本人450421*********8049实物配租龙平地块公租房:1#-1312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原承租为单间,现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进行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公租房1#-1312房。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单间,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申请人谭良配偶450421*********8012
谭海洋儿子450421*********8018
谭晓欣女儿450421*********8025
16主申请人罗春英本人450922*********1265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5#-1804申请增加覃钧毅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增加覃钧毅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原承租户型为单间,现调整配租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进行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5#-1804房。

共同申请人覃俊配偶450922*********1237
覃钧彦儿子450922*********1218
覃钧毅儿子450922*********1212
17主申请人黄敏玲本人450421*********4024实物配租枣冲公租房:2#-2-904申请续签合同;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760.33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6,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该家庭原承租户型为一房一厅,现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公租房2#-2-904房。1.该家庭租赁合同期在2024年10月25日前届满,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故按〔2016〕34号文审核。

2.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申请人宋晓鹏配偶450421*********4514
宋昆霖儿子450404*********0619
18主申请人吴秀雄本人450402*********0623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7#-4-702该家庭现承租的平浪公租房为步梯房,因吴秀雄年迈且行动不便,并提交相关疾病证明材料,申请调整为电梯房或低楼层步梯房。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拟同意该家庭重新抽号平浪公租房电梯房或低楼层步梯房。

共同申请人卢远基儿子450402*********0630
张珍儿媳450403*********1841
卢子铭孙子450403*********1818
19主申请人卢召宏本人452423*********2821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0#-805原主申请人蒙盛昌(身份证号码:450422199611112816)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主申请人由蒙盛昌变更为卢召宏。拟同意蒙盛昌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主申请人为卢召宏。现该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存在住房困难,拟同意按市场租金租住公租房,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0#-805房。

共同申请人蒙丽树女儿450422*********2828
蒙旺昌儿子450422*********2834
蒙丽宇女儿450422*********2829
20主申请人卢小金本人450411*********1027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4#-1603申请增加家庭成员韦振辉、韦林豪;申请续签合同。该家庭因提供不了本市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被取消保障资格,一直以市场租金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4#-1603房。申请增加的韦振辉、韦林豪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该家庭虽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7.47平方米,低于我市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的准入标准,存在住房困难,拟同意按市场租金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共同申请人韦振辉配偶450421*********3578
韦林豪儿子450405*********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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