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来宾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来宾监管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更好地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防范金融重大风险,防范预售商品房逾期交付风险,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来宾监管分局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来宾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包括预售资金监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数据交换共享系统等子系统。其中,监控系统记载监控账户收存情况,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控账户后,监控系统自动分配到对应项目监管账户;监管系统记载监管账户资金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预售资金在该系统办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监管项目的商品房时,须将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及其他款项(包括一次性全额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装修成本)等各种形式的购房款,全部统一直接存入监控账户,由监控系统自动分配到对应项目监管账户。统一监控账户如下:
户 名: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售资金监控账户
账 号:4505016279590966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祥和路支行
三、来宾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定于2024年12月5日正式上线运行。请各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紧做好系统上线运行相关工作。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来宾监管分局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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