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分享

政策新闻 | 钦州市住建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推动钦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发布于:2025-01-06 22:00:16
53人 分享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2021年8月26日由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钦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钦建规〔2021〕1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5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37416.html

上一篇:

政策新闻 | 关于驻马店中心城区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公示

下一篇:

政策新闻 | 关于新疆印发《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