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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评选2024年度郑州市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于:2025-01-09 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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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2024年,我市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我市在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4年度评选表彰活动共设置8个子项。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与科技、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企业,及上述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名额分配

1.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先进单位(4家)

2.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5人)

3.绿色建筑工作先进单位(25家)

4.绿色建筑工作先进个人(23人)

5.装配式建筑工作先进单位(26家)

6.装配式建筑工作先进个人(26人)

7.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先进单位(14家)

8.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先进个人(30人)

四、评选办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采取单位自评申报、处室(中心)初审、市城建局党组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推荐为先进单位的应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推荐为先进个人的应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报送市城建主管部门。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绿色建筑工作、装配式建筑工作报送至市城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1508室),联系电话:67188928,电子版报送至zzsjwjnkjc@163.com。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报送至市节能装配中心绿色建材室(1206室),联系电话:67172796,电子版信箱jnzpzx1211@163.com

(三)请各相关单位及企业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自评自荐活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

3.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2025年1月6日

附件_1: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pdf

附件_2: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wps

附件_3: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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