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作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人员编制规定,2023年度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在职在册人员为40人,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离退休人员共14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含鹤城区)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法规、标准、政策。
3.负责城镇燃气规划、计划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4.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燃气设施改动行政审批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5.负责对燃气企业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监督。
6.负责燃气经营单位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工作。
7.负责供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8.为建设工程提供造价管理服务。
9.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造价法律、政策,按时准确发布建安材料价格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做好定额解释、仲裁服务工作。
10.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1.加强对污水主干管网维护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维护单位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12.有序推进太平溪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13.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
14.承担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定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15.承担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不良行为的记录等工作。
16.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事务性工作。
17.承担评标专家履职情况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18.协助处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工作。
19.负责对区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81.0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理,年初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年中追加编报绩效目标4个,涉及项目支出 297.8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58.14 万元,污水处理业务费25.13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2万元、鹤中一体化燃气规划专项经费27.99万元、污泥干化处置费72.81万元、污水截污干管费用81.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相关专项经费。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 568.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8.6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167.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奖及退休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纳入了预算,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新增鹤中一体化燃气规划编制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568.61万元,其中主要是人员支出408.11 万元,公用经费40.5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40 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8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167.88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奖及退休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纳入了预算,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鹤中一体化燃气规划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48.61万元,全年预算数483.19万元,实际支出483.19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64.46万元、津贴补贴0.47万元、奖金21.47万元、绩效工资16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89万元、生活补助22.67万元等。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0.00万元,全年预算数297.87万元,实际支出297.87万元,其中年中追加预算177.87万元(原怀化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7月并入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财政增加相应的预算经费)。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城乡建设事务中心项目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58.14万元,污水处理业务费25.1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2万元,鹤中一体化燃气规划专项经费27.99万元、污泥干化处置费72.81万元、污水截污干管81.80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2023年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81万元,实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8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总评分为100分,实际得分98分,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为优秀。
我单位按照市级部门预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并及时在网上进行预决算公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专项资金按指标拨付。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中心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党建为统领,以行业诚信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招投标、燃气、造价、污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价指标分析(或综合评价情况)
2023年中心支部在市住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党建为统领,以行业诚信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招投标、燃气、造价、污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方面建设,加强中心班子建设,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二是结合主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学习、警示教育学习,培树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牢法纪观念、清廉思想,从思想深处培树廉洁从政的自觉追求,做实中心内部监督和提醒。三是2023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7 次,党支部会议12次、干部职工廉政教育6次,支部书记上党课5次,对口联系领导上党课 2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
2.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中心党支部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强化阵地管理,引领正确导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美德,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
3.全面部署狠抓落实。招投标专项整治: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工作的通知》、《怀化市2023年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持续推动招投标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成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监督检查、政策起草等专项整治工作。造价计价依据宣贯:于2022年3月9-10日,举办“2022年计价依据”宣贯交底培训,组织市县住建、财评、审计、施工、造价咨询机构等相关单位的120余名造价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制定了《怀化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怀化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实施方案》等,成立了怀化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年完成41.66万户燃气入户安检,22.54万户燃气橡胶软管更换,9712户燃气餐饮企业检查,1.06万户城镇燃气平台的信息入录。燃气管道涉铁安全隐患整治:经过一年的努力牵头负责的全市燃气管道涉铁隐患2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鹤城全市涉铁隐患剩余1处因地质原因正在抓紧进场施工。太平溪流域整改:为做好省委巡视交办的太平溪污染老大难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安排,结合《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牵头起草《太平溪流域水环境问题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该方案涉及16个部门(单位)18条具体整改措施,实行一月一调度,各项工作正按序时推进。
4.业务工作稳步推进。招标投监督管理: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评标,坚持招标文件“应核尽核”,事后常态化开展标后稽查,落实标后承诺制度,强化相关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造价材料价格信息:全年调查、发布12期全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印发《怀化市工程造价》6期。污水整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直接负责整改的15个排口和维护范围内的舞水河东岸及太平溪和三条支流(潭口溪、岩堰溪、坨垸溪)塌陷和渗漏严重地段的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摸排,计划2024年1月底完成财评和服务单位选定工作,2月中旬如期开工。燃气排查整治:宁夏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晚在副市长向秀亮带队下对全市燃气领域迅速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燃气餐饮(重点检查夜市摊店)工商用户5730处,发现隐患264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5.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招投标方面: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严格核查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信息,通过监管平台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同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2023年连续4个季度通过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对140余名招标代理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燃气方面: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强化城镇燃气“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消除燃气市场安全隐患。全市15个县市区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的原则,完成网络化划分工作64个,划分燃气输配系统网格419个,明确“三员”的网络数量419个。全市共制定应急预案70个,开展应急演练72次。污水方面:督促指导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好怀化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该工程已于9月15日通水调试,11月5日运行,市本级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21万立方米/日。加强对污水主干管网维护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维护单位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每天巡查打卡,建立巡查问题整改台账,对维护单位实行每月考核评分。造价方面: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同时鼓励支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服务创建精神为文明示范工作。
6.民生事业长足发展。黑臭水体整治:茅谷冲溪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9月11日,住建部到我市调研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对茅谷冲溪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无黑臭。城市污水管网:2023年全市县以上城市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共96.18公里(新建32.95公里、改造63.23公里),省厅任务50公里。造价审查:积极配合省厅和市局完成恒大、处遗、保交楼、市政工程等项目的造价审查工作,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过渡。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全年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约125公里(其中:市政管道11.343公里、庭院管道29.7586公里、燃气立管84.689公里),完成燃气户内设施改造35020户。
7.强化执法有力震慑。燃气方面:持续开展燃气市场打非治违工作,相继联合公安、交通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开展联合行动11次,打掉销售瓶装燃气“黑窝点”22个,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4人,依法查扣车辆11台,查扣燃气钢瓶1150个,开展执法检查249次,进行执法处罚50次,罚款46.134万元。招投标方面: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标后稽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标后稽查,重点查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全年市县区累计对87个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情况检查,查处15个违法违规行为项目,个人罚款1.41万元,企业罚款30.77万元,对2家代理机构进行不规范行为考评,4名评标专家考评为基本称职,1名专家考评为称职。下发整改通知书43份,上报3人不良行为,约谈相关责任人58人。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19件,罚款43.5万元,通报批评评标专家6人,上报8人不良行为。对9名专家考评认定为基本称职,取消其半年评标资格,对1名专家考评认定为不称职,取消其一年评标资格。4家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考评中被记不规范行为并予以扣分。
8.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组织燃气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依法经营水平。对全市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部分乡镇、街道、社区安检员进行燃气安全专题培训。发放宣传册5万多份,发送燃气安全短信10万余条,向学校学生赠送燃气安全使用书本2万余本。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为民热线等媒体媒介,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推进“清廉工程”建设和燃气安全工作,让广大群众直观了解工作情况,营造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太丰富,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
2.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我们将更加全面、细致地制定绩效目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努力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2.我们将落实内控制度,严肃执行“三重一大”的原则,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切实引进社会化竞争机制,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保障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环境中实施,有效节约项目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管理,加强对财务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执行预算,做到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包括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38 | 40 | 95%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0.11 | 1.00 | 0.00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00 | 0.00 | 0.00 | |||
其中:公车购置 | 0.00 | 0.00 | 0.00 | |||
公车运行维护 | 0.00 | 0.00 | 0.00 | |||
2.出国经费 | 0.00 | 0.00 | 0.00 | |||
3.公务接待 | 0.11 | 1.00 | 0.00 | |||
项目支出 | 63.88 | 120.00 | 297.87 | |||
1.专项(业务)经费 | 0.00 | 80.00 | 58.14 | |||
2.污水处理专项业务费 | 0.00 | 0.00 | 25.13 | |||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征收经费 | 0.00 | 0.00 | 32.00 | |||
4.污泥干化处置费 | 0.00 | 0.00 | 72.81 | |||
5.污水截污干管费用 | 0.00 | 0.00 | 81.80 | |||
6.鹤城一体化燃气规划专项经费 | 0.00 | 40.00 | 27.99 | |||
7.燃气专项整治费 | 19.22 | 0.00 | 0.00 | |||
8.《怀化工程造价》刊物编辑发行经费 | 37.51 | 0.00 | 0.00 | |||
9.市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 5.15 | 0.00 | 0.00 | |||
10.医疗救助补助 | 2.00 | 0.00 | 0.00 | |||
公用经费 | 14.87 | 40.50 | 21.24 | |||
其中:办公费 | 0.79 | 1.00 | 0.04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0.03 | |||||
会议费、培训费 | 0.20 | 0.50 | ||||
政府采购金额 | 2.59 | 2.59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448.61 | 483.19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10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填表人:陈丽娟 填报日期: 2024年6月6日 联系电话: 19974589993
附件1-2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 怀化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 ||||||||||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 年 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68.61 | 781.06 | 781.06 | 10 | 100%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781.06 | 按支出性质分:781.06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5.92 | 其中:基本支出:483.19 | ||||||||||
政府性基金拨款:104.81 | 项目支出:297.87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其他资金:0.33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招投标事务:(1)继续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标后履约监督管理,会同专治办、发改等部门对中标人履约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模式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2)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以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化考评和工程建设主体红黑名单为抓手,对问题反映较多、经营行为异常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关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查处;持续推行招投标代理企业、投标企业招标投标公开承诺制,接受各方监督,规范从业行为。(3)进一步完善有效评标办法,重点研究分析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利弊,从项目评审、标后实施等方面加以完善,同时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充分考虑项目技术要求、复杂程度和招投标市场管理的综合目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尊重业主选择的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和引导,强化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燃气事务:(1)强化督促指导。(2)强化监管整治。(3)紧跟怀化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时完成怀化市城区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修编及评审工作。(4)根据"气化湖南”省气指的要求,督促协调大湘西项目公司麻阳一怀化鹤城段、新奥天然气管道支干线项目(怀化段)加快建设,实现长输管线点火通气,继续推进各县市区长输管线建设。3、造价事务(1)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向数字造价站转型相关工作。(2)做好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价办法》实施过程中意见及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3)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建立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信息积累。(4)严格施工监理合同履约管理。(5)做好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查工作。(6)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工作。 |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方面建设,加强中心班子建设,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狠抓制度落实。二是结合主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规矩学习、警示教育学习,培树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牢法纪观念、清廉思想,从思想深处培树廉洁从政的自觉追求,做实中心内部监督和提醒。三是2023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7 次,党支部会议12次、干部职工廉政教育6次,支部书记上党课5次,对口联系领导上党课 2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 (二)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中心党支部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强化阵地管理,引领正确导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美德,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 (三)全面部署狠抓落实。招投标专项整治: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工作的通知》、《怀化市2023年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持续推动招投标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成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监督检查、政策起草等专项整治工作。造价计价依据宣贯:于2023年3月9-10日,举办“2022年计价依据”宣贯交底培训,组织市县住建、财评、审计、施工、造价咨询机构等相关单位的120余名造价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制定了《怀化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怀化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实施方案》等,成立了怀化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年完成41.66万户燃气入户安检,22.54万户燃气橡胶软管更换,9712户燃气餐饮企业检查,1.06万户城镇燃气平台的信息入录。燃气管道涉铁安全隐患整治:进过一年的努力牵头负责的全市燃气管道涉铁隐患2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鹤城全市涉铁隐患剩余1处因地质原因正在抓紧进场施工。太平溪流域整改:为做好省委巡视交办的太平溪污染老大难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安排,结合《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牵头起草《太平溪流域水环境问题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该方案涉及16个部门(单位)18条具体整改措施,实行一月一调度,各项工作正按序时推进。 (四)业务工作稳步推进。招标投监督管理: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评标,坚持招标文件“应核尽核”,事后常态化开展标后稽查,落实标后承诺制度,强化相关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造价材料价格信息:全年调查、发布12期全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印发《怀化市工程造价》6期。污水整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直接负责整改的15个排口和维护范围内的舞水河东岸及太平溪和三条支流(潭口溪、岩堰溪、坨垸溪)塌陷和渗漏严重地段的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摸排,计划2024年1月底完成财评和服务单位选定工作,2月中旬如期开工。燃气排查整治:宁夏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晚在副市长向秀亮带队下对全市燃气领域迅速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燃气餐饮(重点检查夜市摊店)工商用户5730处,发现隐患264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招投标方面: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严格核查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信息,通过监管平台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同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2023年连续4个季度通过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对140余名招标代理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燃气方面: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强化城镇燃气“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消除燃气市场安全隐患。全市15个县市区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的原则,完成网络化划分工作64个,划分燃气输配系统网格419个,明确“三员”的网络数量419个。全市共制定应急预案70个,开展应急演练72次。污水方面:督促指导怀化市全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好怀化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该工程已于9月15日通水调试,11月5日运行,市本级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21万立方米/日。加强对污水主干管网维护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维护单位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每天巡查打卡,建立巡查问题整改台账,对维护单位实行每月考核评分。造价方面: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同时鼓励支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服务创建精神为文明示范工作。 (六)民生事业长足发展。黑臭水体整治:茅谷冲溪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9月11日,住建部到我市调研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对茅谷冲溪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无黑臭。城市污水管网:2023年全市县以上城市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共96.18公里(新建32.95公里、改造63.23公里),省厅任务50公里。造价审查:积极配合省厅和市局完成恒大、处遗、保交楼、市政工程等项目的造价审查工作,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过渡。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全年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约125公里(其中:市政管道11.343公里、庭院管道29.7586公里、燃气立管84.689公里),完成燃气户内设施改造35020户。 (七)强化执法有力震慑。燃气方面:持续开展燃气市场打非治违工作,相继联合公安、交通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开展联合行动11次,打掉销售瓶装燃气“黑窝点”22个,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4人,依法查扣车辆11台,查扣燃气钢瓶1150个,开展执法检查249次,进行执法处罚50次,罚款46.134万元。招投标方面: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标后稽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标后稽查,重点查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问题。全年市县区累计对87个项目进行标后履约情况检查,查处15个违法违规行为项目,个人罚款1.41万元,企业罚款30.77万元,对2家代理机构进行不规范行为考评,4名评标专家考评为基本称职,1名专家考评为称职。下发整改通知书43份,上报3人不良行为,约谈相关责任人58人。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19件,罚款43.5万元,通报批评评标专家6人,上报8人不良行为。对9名专家考评认定为基本称职,取消其半年评标资格,对1名专家考评认定为不称职,取消其一年评标资格。4家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考评中被记不规范行为并予以扣分。 (八)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组织燃气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依法经营水平。对全市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部分乡镇、街道、社区安检员进行燃气安全专题培训。发放宣传册5万多份,发送燃气安全短信10万余条,向学校学生赠送燃气安全使用书本2万余本。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为民热线等媒体媒介,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推进“清廉工程”建设和燃气安全工作,让广大群众直观了解工作情况,营造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招标投监督管理: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评标,坚持招标文件“应核尽核”,事后常态化开展标后稽查,落实标后承诺制度,强化相关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造价材料价格信息:全年调查、发布12期全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印发《怀化市工程造价》6期。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完 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重点工作完成数 | 2次 | 4次 | 20 | 20 | |||||
绩效 指标 | 质量 指标 | 达标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 指标 | 及时完成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10 | 10 | ||||||
成本 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财政预算指标控制数 | 实际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 10 | 10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无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0 | 0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及时调解,妥善化解纠纷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15 | 13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统一技术标准,加强过程管控,客观公正、实事求地做好工程造价服务及协调工作。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15 | 15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 |
填表人:陈丽娟 填报日期: 2024年6月6日 联系电话: 1997458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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