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建审改办函〔2023〕24号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池建审改〔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便利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专业服务队伍
市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人防、经信、城管、人社、科技(地震)、林业、应急、国安、气象、卫健、宗教事务、文物等审批部门各指定一名帮办代办业务协办专员,负责全程跟踪本部门范围内的审批过程,及时进行督办、协办,及时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窗口(以下简称“代办窗口”)反馈进展情况。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帮办代办业务协办专员联系方式填写附表1报送至市工改办。
二、做好事前清单告知
在项目立项初期,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对社会投资土地出让项目进行梳理,市发改委负责对立项初期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形成初期项目清单(附件2)及时报送代办窗口。根据项目清单,代办窗口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内容、信息、要点形成全流程“批前服务清单”,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一次打包告知项目建设单位,解决“找谁办、去哪办、怎么办”的难题,提高项目审批便利度和成功率。
三、开展事中全程帮办
开展线上线下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服务流程涵盖代办受理、跟踪服务、材料流转、结果送达、事后评价、资料归档6个阶段。线下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窗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填写申请表,同步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线上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申请、选择帮办代办人员、留下联系方式,代办人员与企业对接。
四、提供事后跟踪服务
代办服务完成后,代办窗口和帮办代办专员要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服务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不断优化代办服务流程,随时为后期实施的改建、扩建项目审批提供服务。
市工改办将适时对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员和协办专员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并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反馈意见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月度通报。
市工改办,电话:18656620932,邮箱:121324561@qq.com。
市本级帮办代办窗口,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联系电话:2318295。
2023年5月18日
附表1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协办专员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职务 |
附件2
初期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或地块)名称 | 受让单位/建设单位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和目前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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