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扩大)会全年累计学习了31个住建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覆盖760人次。通过持续学习,干部职工对住建领域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法治思维显著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
(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凡是被列入目录的事项均严格履行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为我局在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指导、解释,严格把好审查关,保障了执法严谨性和公正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为提高文件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对由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梅州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等25个以市政府或以市住建局名义出台的文件。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建立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坚持市住建局、梅江区政府、属地镇(街)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形成三级联动、各担其职的执法体系;同时,加强对梅江区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对职权委托协议中存疑或不够清晰的,及时会商修订完善,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委托执法评估,有效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持续强化城区执法督查。牵头制定《梅州城区(梅江区)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工作机制》,成立市、区住建局联合督导组,加强对梅江区各镇(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行常态化检查督导,全年共开展了35次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发出督办函6份、提醒函1份,有效地推动了梅州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三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市对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检查,将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违法建设巡查记录及拆除台账等纳入检查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城综部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积极推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四是通过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严格执法。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会同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并于2024年9月12日联合印发实施。
(五)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结合“春雨润民心,信访解民忧”主题活动,大力推广“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全力推动积案化解。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3宗、行政诉讼4宗、民事诉讼1宗,均能积极做好应诉和答复工作。认真落实局领导带班接访制度和省市信访件、12345热线办理等各项工作,及时处理和答复群众上访信访诉求。全年办理各类信访交办和群众来信来访共1230多件,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和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住建领域的平安和谐稳定。
(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积极开展“分类快闪秀”“分类进万家”“低碳齐参与”“分类体验日”为主题的活动,宣传《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二是开展《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实地检查的工作,先后前往平远县石正镇,蕉岭县广福镇、文福镇、长潭镇,五华县转水镇,梅江区长沙镇等实地检查《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三是举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多次组织“燃气安全系万家-燃气管理条例普法进社区宣讲活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工作,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上主动性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学习和深入研究的意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不够熟练,普法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创新力度有待加强。
(二)执法主体资格和主要职权仍需进一步明确。随着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部分县城管人员归集到城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依据不充分。虽然与县司法局、县编办进行沟通,至今仍未解决问题,造成城市管理执法职权不能充分发挥,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解难题、促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狠抓宣传,牢固树立市民法治意识。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案例分析、法治讲座等有效方式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众号等载体的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三)破难攻坚,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时,与相关部门事前要充分沟通,以“人随事走”的原则将相关职权、人员编制一并划转,避免职权与人员编制划转不一致,造成权责边界不清,增加工作协调难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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