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第18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于:2025-01-12 2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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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赤建发安全字〔2017〕202号),我市巴林左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敖汉旗、元宝山区和松山区住建局组织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共计合格159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0月2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6-5890095
联系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62号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01室
附件:赤峰市2023年度第 18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赤峰市2023年度第18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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